南通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根据工作需要,委托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秉承“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办案秘书4名。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五官端正,身体健康,遵守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根据工作需要无条件服从岗位调整。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12月至2003年12月期间出生)。
3.具体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等详见《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有过犯罪记录、刑事处罚执行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4)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http://bm.ntjob.cn/。
2.报名时间:2021年12月30日~2022年1月15日17:00止。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彩色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300KB以下。
3.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2)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核
1.现场提交书面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2.资格审核时间:
2022年1月16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
3.资格审核地点:
南通市人才服务大厦一楼(南通市崇川区盘香路2号创源科技园9号楼)
4.资格审核材料:
(1)《报名表》(从报名系统中打印);
(2)本人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
(3)本人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报名人员自行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
(4)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等原件(供审核)及复印件(不退);
(5)应聘者本人可到现场进行报名,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者除提供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附件1)和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自己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供审核)及复印件(不退)。
5.未按规定时间提交资格审核材料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者有材料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招聘单位有权即刻取消应聘者的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相应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6.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与岗位招聘数达到3∶1方可进入笔试。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
四、考试
采取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进入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南通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及相关法律知识(仲裁规则可至南通仲裁委员会官网下载)。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实际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
2.专业技能测试
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按实际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一次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起进入),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打字专业技能测试为计算机文字录入考试,速录方式不限(需要专业速录工具的请自备),速录考试的形式为听打,播放一段录音,时间为10分钟,电脑打字速度在80字/分钟以上,且正确率在90%以上为合格。
3.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对象为按上述规定确定的笔试通过及打字专业技能测试合格人员。笔试成绩和进入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在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官网、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4.总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五、体检、录用与递补
1.体检
根据总成绩排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同分者取具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的考试人员进入体检,总成绩同分者皆具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的考试人员取面试得分高者进入体检,总成绩同分者皆未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的考试人员取面试得分高者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和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在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官网、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2.录用
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官网、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按照南通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及法律相关规定,与南通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办理录用手续。
拟录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3.递补
在体检、拟录用公示和录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1)自动放弃的;
(2)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3)应聘人员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4)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5)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六、人员性质、薪资待遇
1.通过体检合格人员与南通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签订劳动合同,享受劳动合同制待遇;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3.录用首聘两年(含试用期2个月),工资高于南通市政府购买服务岗位的薪酬待遇标准,年终享受绩效考核奖。续聘后达到单位办案有关规定的可参照事业单位待遇。
4.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待遇从优。
七、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南通仲裁委员会纪检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监督电话:0513-59002752
八、疫情防控须知
应聘人员应持续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我省防控最新要求,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积极配合疫情防控有关工作安排,所有进入现场报名及考试阶段的人员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验报告单,全程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实时“苏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认真填写《疫情防控登记表》《健康申报及承诺书》(详见附件3),自行彩色打印,手写签名,主动交给工作人员。
九、其他事项
1.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体检费。
2. 本次所有考试环节使用同一准考证,考试时须携带并出示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原件。
3. 应聘者保证填写《报名登记表》的内容及提供的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并承诺如任何一项情况失实,用人单位可免责取消录用或解除劳动关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相关后果。
咨询电话:0513-83548803、83548809
十、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成绩公告、相关通知等在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官网、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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