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南通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
二、招聘人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根据工作需要无条件服从岗位调整。
2. 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5年5月1日以后出生),已经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3.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等详见《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有过犯罪记录或刑事处罚执行期限未满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因违纪等问题被辞退、开除未满5年的;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要求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填写《南通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发送邮件至:ntql1981@163.com。
2.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15日17:00。
3.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4.应聘者须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不受理现场报名。
(二)材料报送
1.网上报名后,报名者于2023年5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00)将资格审查材料送至南通市侨联办公室(工农南路88号海联大厦306室)。
资格审查材料包括:
(1)《南通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须贴照片);
(2)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照片反面注明本人姓名、出生年月);
(3)户口簿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有效期内本人身份证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
(4)本人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报名人员自行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
(5)职称证书的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反映本人工作经历(需提供社保缴纳、劳动合同相关证明)、工作能力、业务水平的材料原件(供审核)及复印件(不退)。
2.未按规定时间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者有材料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招聘单位有权即刻取消应聘者的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相关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核
应聘者填写内容及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与事实不符,取消其招聘资格。
四、考试
(一)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时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将取消本次招聘,重新发布招聘公告。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由南通市侨联电话通知参加考试的时间、地点。
(二)考试采用笔试、面试、适岗评价相结合的形式。笔试环节主要考察应聘者基本业务知识、公文写作等能力,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对应聘者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语言表达能力以及职业素养、形象举止等基本素质进行考察,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结果保留两位小数;进面试人员安排适岗评价,主要对应聘者学习、工作经历,作品发表情况以及所获荣誉等进行测评,满分为100分。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40%、适岗评价占2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五、体检
按总成绩,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六、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相关报名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一)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一周内办结相关聘用手续并上岗,拟聘用的人员与南通市侨联委托的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二)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三)在体检、拟聘用公示和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前3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
1.自动放弃;
2.应聘人员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3.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情形。
八、相关待遇
应聘录用人员年度薪酬待遇按市财政局核定的当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标准执行。
九、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纪检监察监督电话:0513-85098232。
本公告由南通市归国华侨联合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3-51015783。
202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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